第(1/3)页 “我有个高中同学,他叫张万森,暗恋了一个女生十年。那个女生叫林北星,我见过,长得挺漂亮的,个性活泼开朗,是那种能和男生打成一片, 也不会招女生妒忌的类型。 “张万森喜欢她,我一点都不奇怪,因为那种类型的女生,基本上青春期的男生都会喜欢。更何况,他们认识得很早,上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。 “那时候,我同学因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的原因,性格内向,不喜欢说话, 总是被人欺负。但这个林北星呢,从小大大咧咧,完全是男孩子的性格。 “每次我同学受欺负,她都会站出来保护他,也是从那时候起,我同学就喜欢上了这个善良的女生。 “但是我同学胆小,喜欢也不敢说,后来又因为搬家,两人失去了联系。 “再次遇见就是上初中的时候了,我同学在最好的一中,女生在六中,两所学校打篮球赛。很狗血的是,那天学校发生火灾,林北星被困在里面,我同学不顾危险把她救了出来,当时人就晕过去了。 “我同学赶紧去找校医,结果回来的时候,另一个赶来帮忙的男生出现在她面前, 那女生也是狗脑子,就顺理成章地以为是那男生救了他,张万森也是嘴笨,竟然都不解释。 “那个男生也是一中的,直升高中部。林北星为了追他,努力考到了一中,就这么跟我同学在一个学校了,高一还是一个班。 “对了,忘了跟你们说,我这同学成绩很厉害,虽然爸妈常年不在身边,但他一直都是年级第一的存在。能跟喜欢的女生在一间教室上课,对我这个学霸同学来说,应该是青春里唯一的色彩了! “不过很可惜,这哥儿们太怂包,同班一年,都没跟女生说过两句话,后来高二分班,他们就再也没同班过了。 “快毕业的时候, 林北星家里出了事, 他哥借高利贷做生意,赔了个精光躲了起来。借贷的人为了逼她哥现身,竟然放话要找林北星麻烦,这事偶然间被我同学知道了。 “这傻子,竟然主动把这件事揽了下来,高考也不考了,大学也不读了,天天跟那伙混混周旋,混淆他们的视线,愣是没让他们找到林北星。 “不过就在高考结束的那天,他的把戏还是让混混知道了,抓起来一顿毒打,然后失手把他给……” 林易的话音戛然而止。 对面,三个少男听得一脸嫌弃又无比期待。 “然后呢,把他干嘛了?”朱嘉嘉忙问。 “给……打死了!” 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,错愕得互换眼神。 林易摇头叹息,“无中生友”演得很投入,眼泪差点飚出来。 十月中秋,深夜的烧烤摊,夜风已经微凉。 原本还热闹的饭局,顿时陷入了一片沉思,好像在缅怀着什么。 片刻。 “林子,这故事是你瞎编的吧?”宗照突然问。 “嗯?” 林易一脸懵逼:我都演得这么认真了,你都能看出来? 程子维也忙道:“就是啊,这也太扯了!为了救喜欢的女生,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?” “对啊,而且他为什么不报警啊,这人没有一点法治观念吗?” “最大的漏洞应该是8岁就喜欢一个人,一直喜欢到18岁吧?这简直有违常理啊!” “太扯了太扯了,这是哪本《故事会》上的扯淡故事啊?” “……” 三人就这么当着林易的面,一本正经地声讨起来。 林易脸都黑了! “喂,死者为大,你们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同学?” “……” 三人闭嘴! 虽然压根不信这个故事是真的,但见林易这光腚坐板凳的样子,又有些疑惑。 难不成,这么扯的一个故事,竟然是真的?! 林易愤然道:“我还因为这个故事……啊不是,因为我同学的事,专门写了一首歌来纪念他呢!” “是吗?你唱给我们听听!” “就唱几句啊!” 林易清了清嗓子,和着夜风清唱道: “i'll be always there tell me you know i'm there somewhere 全世界在你的身后 陪着你走 默默守候 用余生换你的未来……” 简单的几句哼唱听完,三人直接傻眼了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