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五章 我膨胀了-《收个皇帝做小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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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连年战乱,人口减少,淮东抛荒的田地很多,有大面积可屯之田;本来,运河连通楚州和江南,江南粮丰,运河便捷,若单纯以目下的军需为考量,并无屯田的必要,但吴浩之算中,还有以下考量:

    其一,要虑及长远。日后进取山东,朝廷支不支持,支持到什么程度,都很难说,到时候,运输线也拉的更长了,不能啥都指望临安,既以淮东为根据,淮东这里,就要有自己的储备。

    其二,要虑及极端情形——若因为某种原因,自江南至楚州的军粮断掉了呢?譬如,目下,我不就切断了对涟水忠义的供应了嘛!

    哼哼,粮食这个命根子,要抓在中国人自己——啊,要抓在俺吴副都统制自己手里呀!

    至少,要有足够的应急的能力。

    其三,所考量者,除了军粮,还有兵源——屯田可以提供稳定和优质的后备役。

    吴浩不但想屯田,还想“授田”,但这是国家大政,非中枢乃至皇帝不能决,他现在的位份,还不能干这样的事情;不过,不能干是不能在大宋境内干,进了山东,所授受者,不过“故土”耳,朝廷就未必有心管,就管,也管不大着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“授田”?

    只有授田,才有府兵。

    但这是下一步的事情,目下,先把屯田的事情办好罢!

    淮东制置司和神武军再次联合发布公告,这一次公布的,是屯田的详细方案:

    其一,六四分成,屯军六,朝廷四,这个,之前已说过了,现在,做个重申,算是板上钉钉了。

    其二,一石田租,收取斛面(即耗米)五升。

    哇!

    一般来说,田主收租,都是一石收取耗米一斗(也即收十分之一的“耗损”),这是减半了呀!

    其三,缴纳四成的田租之后,不再缴纳夏、秋二税。

    夏、秋二税是田税,本就是田主的本分,不干佃户的事,但近年来,田主逼迫佃户代缴夏、秋二税,已经成了潜规则,因此,特别说明。

    因此,又一声,“哇!”

    以上三点,记心好的读者老爷,应该已看出来了:相当程度上,吴浩参照了对自家佃户“减租免欠”的那一套。

    其四,如有借贷,以百分之二十计息——这一点,参照了青苗法的计息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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