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四八章 一拳打在棉花里-《收个皇帝做小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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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学一派的路数很明白:找个小角色,照你的心窝一刀捅下去,你就算砍了他的脑袋,这一刀,也是已经插在你的心窝里了;同时,你砍他的脑袋,再溅你一身血, 怎么擦都擦不干净。
你还赖不到俺们这班大佬身上——你有证据是我们教唆的吗?
对于邓若水来说,做大佬们的刀子,自然有极大的风险——换个朝代,换个皇帝,十颗脑袋都砍了;但本朝不同,“不杀士大夫”是本朝的祖训, 况乎进谏的士大夫?那相当于言官, 杀言官,本朝没有这样的先例!
因此,风险评估,最坏的结果,以“褫夺出身,交地方编管,终生不得复用”可能性为最大,也即剥夺功名,打回原籍,做一辈子白丁。
这自然也很糟糕,十年寒窗,所为何来?然只要性命无虞,时移势易,再严重的处分,也是可以取消的;而上了这个奏章之后,一来,邓若水必然“直声满天下”,二来,必深为一众理学大佬激赏,朝中有人好做官, 处分一取消,立即鱼跃龙门,不但之前的损失都可以补回来,更可以摁下“快进键”。
留意,新君的老师郑清之,在教授龙潜时的新君之前,虽然也是进士出身,但混了二十几年,还只是个图书管理员呢。
所以,虽兵行险着,却未必不是条终南捷径啊!
男人嘛,就是要对自己狠些。
不管咋说,奏章已经递上来了,“底稿”,更是已满世界的传开了,咋办?
史弥远的亲信,也即邓若水指名道姓的那几位,不算吴浩,宣缯、薛极、王愈、盛章、李知孝、夏震、冯榯几个, 连夜聚在一起商议。
有人发狠:不能不杀一儆百了!
虽说本朝有“不杀士大夫”的祖训,但韩侂胄算不算士大夫?不也杀了嘛!
有人不同意:杀韩侂胄,一是金人的要求,不杀韩,和议不成;二是为免后患——目下,我等之“后患”,并不在这个小角色身上,杀了他,就能免除后患了?
既不能免后患,又违了祖训,授人以柄,划不来呀!
还是“褫夺出身、交地方编管、终生不得复用”吧——也能起到一定阻吓作用罢?
主张“杀一儆百”的冷笑:世上总有一种人,你杀他的头,他都不一定怕,但至少可以吓到看戏的;不见血,连看戏的都吓不倒!
……
争执不下,最后,自然还是要请丞相定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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